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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2022年7月15日开始首批垫付,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(含)以下的客户。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,陆续垫付,垫付安排另行公告。 二是资金垫付后,若发现客户存在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违法违规行为,保留追缴垫付资金的权力。 三是对于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涉嫌违法和犯罪的资金,暂不垫付。 四是垫付工作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理组织实施。请登录微信小程序“村行垫付”办理,联系电话:4000566569、4001030655(微信小程序“村行垫付”和联系电话于 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启用)。
南方都市报(nddaily)、N视频报道
南都记者 许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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